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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“斩草除根”。见“斩草除根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斩草除根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据《左传・隐公六年》载,春秋时,结邻的陈、郑二国时常发生争端而彼此交恶。后来郑国曾提出请求,希望能够与陈国和平共处。当时,陈桓公弟五父认为广结善缘是国家的重要施政方针,因此建议接受讲和。但陈桓公却认为宋、卫两国才是难以对付的敌手,郑国算不了什么,就拒绝接受郑国的讲和。结果在陈桓公六年五月时,郑国入侵陈国,陈国大败,被掳去许多财物及俘虏。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,就是因为陈桓公没有广结善缘,让恶因滋长蔓生而不知悔改,随之而来的便是自取祸害。周朝大夫周任曾说:“治理国家的,看到恶人恶事,就要像农民铲除田里的杂草一样,直接将聚生的杂草连根拔起,不让它有再生的机会,这样除去恶的,善的才能发扬。后来「斩草除根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除去祸根,不留后患。」
01.《陈书・卷三五・周迪列传》引南朝陈・陆琼〈下符讨周迪〉:“虽复朽株将拔,非待寻斧,落叶就殒,无劳烈风;但去草绝根,在于未蔓,扑火止燎,贵乎速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