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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喻不同的书法风格。也比喻人喜爱新奇,而厌弃平常的事物。
出处:晋・何法盛《晋中兴书》卷七:“小儿辈厌家鸡,爱野雉,皆学逸少书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指风格各异。
例子:明·李贽《诗画》:“庾翼初不服逸少,有家鸡野鹜之论,后乃以为伯英再生。”
故事: 东晋武将庾翼与王羲之一样都能写一手好书法,他看到自己的儿子与侄子不学他的书法改学王羲之的书法,心中十分不满,说儿子与侄儿不爱家鸡爱野鸡,要与王羲之比高低。后来他见了王羲之的一幅书法作品后就心服口服了。
本为轻己所有而羡他人之物。后比喻喜新厌旧,弃妻室而喜外遇者。见“家鸡野雉”条。《宋・苏轼・书刘景文所藏王子敬帖绝句》:“家鸡野鹜同登俎,春蚓秋蛇揔入奁。”